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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东莞换工作了,之前交的公积金和社保该怎么办?

发布日期:2026-02-11 13:29:03   浏览量:40

在东莞换工作了,之前交的公积金和社保该怎么办?

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,应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。

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,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,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,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。

单位录用新职工的,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,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,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。

注:社保涉及到办户口、居住证、通行证、买房买车等方面,公积金涉及到买房,因此不可随意中断。换工作时最好与用人单位沟通好接续事宜,保证顺利对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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